管理规则编号:4030-03

相关政策系列编号:4030

题目:复制音乐用于课堂和教学

目的
为林本顿社区学院的教职员工和部门提供指导 关于在教学中使用和复制音乐作品.

声明
这是林本顿社区学院的意图,坚持版权的规定 复制音乐领域的法律. 这里列出的指导方针只是指导方针 并应与美利坚合众国版权法结合使用, 特别是第107条:合理使用,以确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不允许的.

公共领域的作品和版本可以不加考虑地使用. 对于版权作品, 每个主任或院长都有责任建立执行版权的做法 部门层面的政策. 每个人都要单独负责 遵守既定的版权政策和管理规则. 如果有 是否为原创版权声明,它必须出现在作品的所有副本上. 没有工作 复制不得注明出处. 博天堂官方图书馆可以协助获得所需的 使用受版权保护材料的许可.

允许

  1. 为表演而复制
    1. 只有在购买的副本无法用于 表演. 这些复印件必须销毁.
  2. 用于学术目的的复制
    1. 摘录份数不足百分之十的,可以作一份或者多份 如果它不是一个可执行的单元,比如选段、乐章, 或咏叹调.
    2. 购买的音乐可以被编辑,如果作品的基本特征没有被扭曲 或者歌词被修改或添加,如果不存在的话.
    3. 如果整个性能单元已绝版或不可用,则可以制作单个副本 除了在更大的作品中. 它不能用于表演.
    4. 录音可用于听力练习或测试,并可由 学校或老师.
    5. 一份副本可以免费提供给盲人.
    6. 学生表演的一份副本可以留作研究和存档之用.
    7. 在下列情况下,可制作一份副本保存或替换于博天堂官方图书馆 副本不可购买.

禁止

  1. 副本不得用于创建、替换或替代选集、汇编、 或者集体作品.
  2. 抄袭或抄袭在学习或教学过程中“可消费”的作品 比如练习册、练习题、标准化试卷和答题纸等材料.
  3. 为表演而复制,但“为表演而复制”所列情况除外 以上.
  4. 复制不得:
    1. 代购图书、出版人的再版或者期刊;
    2. 受上级领导;
    3. 由同一位老师一学期又一学期地重复讲授同一项内容.

收养日期:1993年6月4日
修订日期:10/13/16
上次审核日期:2020年2月4日